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美国圣母大学合作奖学金项目遴选通知
信息来源:对外合作交流处(国际文化学院) 作者:白媛 时间:2022-10-14 15:19 阅读次数: 发布:通知公告

各学院、各部门:

国家留学基金委启动2023年与美国圣母大学合作奖学金项目人员遴选工作。按照双方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2023年拟选派并资助40名中国优秀青年赴美国圣母大学攻读博士学位。请有意向的申请人按照项目简章要求(详见附件),做好申请材料准备、网上申报等各项工作。

一、申请条件

(一)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四)申请人须符合以下英语条件之一(申请时尚未满足英语要求的亦可申请,但须在派出前提交英语合格证明):

1.英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2.近十年内曾在英语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英语高级培训班并获得结业证书。

6.参加由圣母大学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由圣母大学单独出具英语合格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圣母大学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二、有关时间安排

2022年11月15日前: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并提交。

2022年12月底前: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并确定候选人名单。

2023年3月底前:圣母大学确定最终录取人员。

三、申报程序

1.个人向所在学院(部门)提出申请;

2.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部门部委会)审议通过并提交会议决议;

3.申请人根据项目选派办法自行在网上报名;

4.申请人填写《玉溪师范学院教职工因公出国(境)项目申报审批表》和《玉溪师范学院公派出国访学教师目标任务表》一式一份,签署意见后报送至对外合作交流处;

5.按照项目选派办法的相关要求准备所需材料;

6.材料审核:请申报者2022年11月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玉溪师范学院教职工因公出国(境)项目申报审批表》《玉溪师范学院公派出国访学教师目标任务表》交至对外合作交流处,由对外合作交流处进行初审并按程序报学校,批准后上报省教育厅,逾期不再受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附件: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美国圣母大学合作奖学金项目简章

2.玉溪师范学院教职工因公出国(境)项目申报审批表

3.玉溪师范学院公派出国访学教师目标任务表

(联系人:钱老师 联系电话:0877-2053625

                                           对外合作交流处

20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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