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
信息来源:对外合作交流处(国际文化学院) 作者:白媛 时间:2022-11-24 16:04 阅读次数: 发布:通知公告

各学院、各部门:

为促进我校选拔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工作顺利进行,我校将选拔优秀教职工参加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请各学院、各部门按要求积极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申报。有关项目申报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

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时间:3月)、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时间:3月)、2023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申报时间:3月)、2023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申报时间:4月)、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申报时间:5月)等。

二、工作安排

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计划、项目选派办法、基本申报条件和申报时间将于近期在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公布。请申报者自行下载并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制定的各项目选派办法及要求申报。

各项目申请受理时间不同,具体查询相应选派办法。

三、申报程序

1. 个人向所在学院(部门)提出申请;

2.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部门部委会)审议通过并提交会议决议;

3. 申请人填写《玉溪师范学院教职工因公出国(境)项目申报审批表》和《玉溪师范学院公派出国访学教师目标任务表》一式一份,签署意见后报送至对外合作交流处;

4.申请人根据项目选派办法自行在网上报名;

5.按照各个项目选派办法的相关要求准备所需材料;

6.材料审核:请申报者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玉溪师范学院教职工因公出国(境)项目申报审批表》《玉溪师范学院公派出国访学教师目标任务表》交至对外合作交流处,由对外合作交流处进行初审并按程序报学校,批准后上报省教育厅,逾期不再受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各项目网上报名及申请时间均以国家留学网公布为准有意向申报者各项目网上申报截止前10天(节假日除外)将材料报送至对外合作交流处,材料不完整或逾期的,不予受理。

 

附件:1.玉溪师范学院教职工因公出国(境)项目申报审批表

2.玉溪师范学院公派出国访学教师目标任务表

(联系人:钱老师 联系电话:0877-2053625

                                    对外合作交流处

                20221124

 附件1 玉溪师范学院教职工因公出国(境)项目申报审批表.doc

 附件2 玉溪师范学院公派出国访学教师目标任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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