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各学院、各部门2024年度出国(境)开展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对外合作交流处 作者:白媛 时间:2023-09-08 10:36 阅读次数: 发布:通知公告

各学院、各部门:

构建全员参与国际化工作大格局,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因公临时出国(境)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征集各学院、各部门2024度拟出国(境)开展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计划通知如下:

    一、计划申报范围

    各学院(部门)出国(境)开展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计划,具体申报范围包括:

    1.国(境)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2.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3.国(境)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

    4.公派出国(境)任教

    5.应邀参加外省/外单位及中央部委出国(境)团组

    6.参加因公临时出国(境)培训项目

    7.开展因公临时出国(境)访问学者项目

    8.执行学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团组领队任务

    二、计划申报有关要求

    1.出国(境)开展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计划时间和路线应紧凑、合理,必须认真做好计划团组的经费预算,无预算和列支渠道的团组不予审批。

    2.因公出国(境)任务团组的执行需至少提前3个月告知对外合作交流处。请各学院(部门)将具体要求传达至每位教职工,收集整理本学院(部门)2024年拟出国(境)外开展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计划,提交申请并及时提供相关材料,以免贻误申报。

    三计划申报所需材料及时间

          请于2023922前提交本学院(部门)2024年度出国(境)开展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计划情况说明,并填写附件《玉溪师范学院2024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开展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计划表》《玉溪师范学院2024年度因公临时赴台湾地区开展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计划表》,计划申报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部门处务会审核同意,由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部门)公章后,报送至对外合作交流处303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qqy@yxnu.edu.cn。个人报送不予受理。

 

    附件:1.玉溪师范学院2024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开展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计划表

    2.玉溪师范学院2024年度因公临时赴台湾地区开展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计划表

    3.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表

    4.财政部外交部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联系人:钱老师  联系电话:0877-2053625

对外合作交流处

202398

 

上一条:对外合作交流处关于面向校内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平安留学”行前教育培训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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