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构建全员参与国际化工作大格局,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因公临时出国(境)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征集各学院、各部门2024年度拟出国(境)开展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计划,通知如下:
一、计划申报范围
各学院(部门)出国(境)开展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计划,具体申报范围包括:
1.出国(境)开展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2.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3.出国(境)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
4.公派出国(境)任教
5.应邀参加外省/外单位及中央部委出国(境)团组
6.参加因公临时出国(境)培训项目
7.开展因公临时出国(境)访问学者项目
8.执行学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团组领队任务
二、计划申报有关要求
1.拟出国(境)开展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计划时间和路线应紧凑、合理,必须认真做好计划团组的经费预算,无预算和列支渠道的团组不予审批。
2.因公出国(境)任务团组的执行需至少提前3个月告知对外合作交流处。请各学院(部门)将具体要求传达至每位教职工,收集整理本学院(部门)2024年拟出国(境)外开展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计划,提交申请并及时提供相关材料,以免贻误申报。
三、计划申报所需材料及时间
请于2023年9月22日前提交本学院(部门)2024年度出国(境)开展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计划情况说明,并填写附件《玉溪师范学院2024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开展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计划表》《玉溪师范学院2024年度因公临时赴台湾地区开展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计划表》,计划申报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部门处务会审核同意,由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部门)公章后,报送至对外合作交流处303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qqy@yxnu.edu.cn。个人报送不予受理。
附件:1.玉溪师范学院2024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开展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计划表
2.玉溪师范学院2024年度因公临时赴台湾地区开展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计划表
3.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表
4.财政部外交部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联系人:钱老师 联系电话:0877-2053625
对外合作交流处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