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玉溪市中青年学科技术带头人选拔培养管理办法》(市科技局公告第 6 号)的规定,为动态掌握玉溪市中青年学科技术带头人的发展变化情况,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激励机制,我局将对玉溪市中青年学科技术带头人的近三年的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考核期
考核对象:玉溪市中青年学科技术带头人
考核期:2017 年 1 月至 2019 年 12 月
二、考核内容和考核等次
考核内容:以《玉溪市中青年学科技术带头人选拔培养管理办法》中“组织管理及考核”为依据,主要考核内容涉及科技成果、科研项目、知识产权、获得荣誉、人才培养等情况。
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按以下办法确定:59 分以下为不合格,60 分以上为合格,优秀等次按实际得分从最高分顺延向下取舍,比例一般不超过考核人数的 10%。
三、考核程序
(一)带头人按照规定认真填写《玉溪市中青年学科技术带头人考核表》和《玉溪市中青年学科技术带头人考核业绩统计表》,并按考核指标量化工作业绩,无附件证明材料的业绩不得计分。
(二)所在单位负责对带头人填报的《考核表》及自评分情况等内容逐一进行审查核实后,结合平时表现,提出对带头人的素质品德、学术作风、业务水平、学术技术成就的全面综合评价意见,并提出初步考核等次(优秀、合格、不合格)。
(三)主管部门复审,没有主管部门的由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复审。
(四)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带头人进行考核。考核采取书面考核形式,考核专家组根据带头人提供的《考核表》以及附件材料,给出考核等次意见。
(五)市科技局对专家考核意见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玉溪市科技局门户网站公示。
(六)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在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科技局(http://www.yuxi.gov.cn/yxszfxxgk/skxjsj/)通知公告栏公布。
四、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考核表》和相关附件材料分开装订,《考核表》(含电子版)一式 6 份,附件材料一式 2 份;《考核业绩统计表》(含电子版)一式1份。请带头人于 4月 27日17:00前报送至第二办公楼20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不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附件材料装订顺序为(以下各项请附目录并用彩页隔开):论文、研究报告和著作(研究报告只需复印封面、目录、编写人员及相关文件,著作只需复印封面、作者、目录及出版信息等内容);专利证书;新药、新品种、新产品、软件登记证书;技术服务、技术改造、成果转化证明;主持、参加科研项目任务书或合同(须复印项目起止年限、经费、课题组成员等内容);获奖或荣誉称号证书;创新性地开展新业务、新技术证明;教育绩效证明;人才培养证明;本人职称、学历提升证明;学术团体兼职证明等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核对原件,并由经办人签字,单位盖章确认。
(四)《考核表》和附件材料是任期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带头人须如实填报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视为不合格,并给予通报。
联系人:杜 欢
电 话:0877-2058881
材料受理地址:第二办公楼202办公室
电子邮箱:duhuan@yxnu.edu.cn
附件:
附件1:综合考核人员名单.xlsx
附件2考核业绩统计表.xls
附件3 玉溪市中青年学科技术带头人考核表.doc
附件4 玉溪市中青年学科技术带头人选拔培养管理办法(玉溪市科技局公告第6号).doc
玉溪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