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妇联、中央文明委《关于推动新时代巾帼志愿服务发展的意见》(妇字[2021]2号)和市文明办《2021年玉溪市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工作安排》要求,助力玉溪市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规范和发挥巾帼志愿服务力量,玉溪市妇联将成立玉溪市妇联巾帼志愿服务队”。现将有关公告事项转发你们,欢迎我校女职工踊跃报名,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要求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女性为主体、男性共同参与;
(二)具有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思想品质优良无不良嗜好,无违法乱纪行为;
(三)具备与所参加的巾帼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具有从事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
(四)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巾帼志愿服务组织的规定和其他管理制度;
二、服务范围
围绕宣传宣讲、维权关爱、家庭教育、文明新风、创业创新、家政、消防等工作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三、志愿服务要求
(一)志愿者在活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志愿服务条例》,遵守志愿者团队纪律;
(二)志愿者要服从指挥,积极沟通协调,注重团结协作发挥自身优势,形成强大的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志愿者在活动过程中应提高安全意识,注意保护群众和自身的生命及财产安全,避免意外发生。
四、报名时间
2021年5月21日-2021年6月20日(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方式
此次招募采取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校工会办公室陈蓉处(专家公寓505室)登记报名(注:报名填报附件1、2)。
(二)线上报名:识别“巾帼志愿者招募”二维码,填报个人信息进行报名。

现场报名、线上报名经市妇联审核后由相关工作人员指导进行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平台注册。
联系人及电话:市妇联张娟、张微,2021501 校工会陈蓉,2059065(小号:68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