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我校第四届工会委员会暨教职工(工会会员)代表任期于2021年6月届满,经工会委员会报请学校党委批准,同意第四届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同意选举第五届教职工(工会会员)代表。根据《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中国工会章程》、《玉溪市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将第五届教职工(工会会员)代表选举产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条件
1、在我校工作一年以上、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工会会员。
2、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关心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具有较强的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意识和能力。
4、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基础好,自觉维护学校和教职工的利益。
二、代表构成和名额分配
1、教代会代表既要有先进性、代表性、广泛性,又要充分体现教师的主体性;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双肩挑”人员按教学人员计算)。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代表、博士代表、女教职工代表、民主党派代表应各占一定比例。
2、正式代表名额共计157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选举程序
1、各基层工会在二级党委领导下,集中多数教职工意见,根据代表条件和学校分配给各基层工会的代表名额,提出本基层工会候选人名单。
2、各基层工会主席主持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宣读教代会(工会会员)代表资格条件,采用差额选举办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代表选举(样表附件3)。
3、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获得应到会人数的过半数选票时,才能当选,并按得票多的当选,票数相等,必须重新进行投票。
4、经选举产生的代表,经二级党委审定后,报校工会备案。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党委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教代会(工会会员)代表的选举工作。各基层工会要在二级党委领导下,缜密筹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机关工会由各工会小组(按机关党委17个党支部划分)选举产生代表。
2、教代会(工会会员)代表的选举工作务必于2021年6月10日前完成,请各基层工会于2021年6月10日17:00前将《玉溪师范学院第第五届教职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结果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校工会(专家公寓505室),联系人;陈蓉(电话:680500,2059065),邮箱:chenrong@yxnu.edu.cn。
玉溪师院工会委员会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