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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玉溪师范学院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学生处 作者:李沐曦 时间:2024-10-28 10:48 阅读次数: 发布:通知公告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高校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增强大学生职业规划意识,指导其及早做好就业准备,以择业新观念打开就业新天地,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我校将举办“第二届玉溪师范学院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大赛目标

通过举办大赛,更好实现以赛促学,引导我校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成才观和择业就业观,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以赛促教,促进强化生涯教育水平,做实做细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以赛促就,广泛发动行业企业参与赛事活动,推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全力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三、大赛内容

全国大赛包括主体赛事和同期活动。(详见附件1

玉溪师范学院校内赛聚焦主题赛事,包括学生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分设本科生组和职教组。

(一)成长赛道

主要面向本、专科中低年级学生,考察其树立生涯发展理念并合理设定职业目标、围绕实现目标持续行动并不断调整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体现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参加全国大赛的学生可获得实习机会。(详见附件2

(二)就业赛道

面向本、专科高年级计划求职学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对照目标职业及岗位要求,个人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契合度,个人发展路径与就业市场需求的适应度。参加全国大赛的学生可获得岗位录用意向。(详见附件2

四、参赛对象和要求

(一)参赛对象

1.本次大赛面向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

2.参赛选手应按要求在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简称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二)参赛师生学分/指导工作量处理

1.凡是参加本项大赛,参赛项目通过评审的学生,可以获得本学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课程(必修)0.5学分。学生在校期间“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课程集满通知1学分后,可按要求提交申请登记课程学分或第二课堂相关学分,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2.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赛的情况,按学校教师指导学生学科专业竞赛获奖工作量有关文件(2024版)登记认定。

五、赛程安排

大赛采用院级初赛和校级决赛两级赛制。

(一)院级初赛

各学院在11月底前完成院级初赛,确定参加校级决赛参赛选手名单。(填写附件3

(二)校赛决赛

1.时间

暂定于202412月。(赛前抽签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

1)成长赛道:大学生活动中心201路演室;

2)就业赛道:大学生活动中心114路演室。

3.评审

按照云南省教育厅文件统一制定的评分标准和比赛规程,分赛道对院系推荐优秀项目进行评审。(评分规则见附件2

4.奖项设置

1)“成长赛道”决赛设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优秀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

2)“就业赛道”决赛设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优秀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

3)优秀指导教师。获成长赛道、就业赛道一等奖选手的指导老师,评为“优秀指导教师”。

校级决赛完成后,将按省教厅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参加云南省赛的参赛选手。

5.其他

校赛期间,大赛平台开放成长赛道生涯闯关功能、就业赛道职业适配度测评功能,参赛选手可根据需要选择使用。

六、工作要求

(一)充分发动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赛事沟通交流;学院内认真做好大赛宣传动员工作,把大赛作为加强和改进生涯规划教育、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载体,发动更多学生了解和参与大赛,将大赛与各类就业指导、实习实践、校园招聘等活动统筹组织,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指导

各学院要加强指导,发动更多教师、学业导师对学生开展生涯规划指导和就业指导,做好学生参赛保障。

(三)强化诚信教育

各学院要对参赛选手做好诚信教育,参赛选手应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及所获奖项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严格审查

各学院应认真做好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和参赛材料审查工作,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七、其他事项

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

校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老师,14787777768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

附件2: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成长赛道、就业赛道方案

附件3:玉溪师范学院第二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参赛学生信息表



学生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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