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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师范学院纪委关于开展对违规处分党员情况自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纪检处 作者:卢国理 时间:2021-10-22 11:10 阅读次数: 发布:通知公告

各二级党委:

按照上级有关通知要求,现违规处分党员情况进行自查工作通知如下,请各二级党委对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

一、自查内容

2018年10月1日以来二级党委处分党员的情况;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查处分党员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其他问题。

二、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党委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如实填写《玉溪师范学院党员处分自查工作情况统计表》。有处分党员情况的党委除填写《玉溪师范学院党员处分自查工作情况统计表》外,还要撰写自查报告,并附处分党员的相关材料。

(二)材料报送到纪委,包括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纸质材料加盖党委公章,并由党委负责人签署意见,电子材料通过U盘报送。

(三)材料报送时间:10月28日17:00前

(四)材料报送地点:第一办公楼223室

联系人:张

王连春

  附件:《玉溪师范学院党员处分自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玉溪师范学院纪委  

        2021年10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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