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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石屏、艾玉两名同志职务调整的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技术中心 作者:组织部 时间:2021-05-21 23:34 阅读次数: 发布:干部工作

根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要求,经2021520日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李石屏、艾玉两名同志职务调整情况予以公告:

李石屏  任云南玉溪师范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支部书记(中层正职),免去党委组织部处级正职组织员职务;

   任人事处副处长,免去商学院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

特此公告。

 

 

中共玉溪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1521

上一条:关于印发《玉溪师范学院领导干部社会兼职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叶宏等二十二名同志试用期满职务任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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