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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学互鉴促提升 沟通交流共发展:法学院赴保山、怒江开展调研交流并签约实习基地
信息来源:法学院 作者:王艳玲 编辑:昌晶 审核:新闻中心 时间:2024年11月26日 18:23 阅读次数: 发布:教学科研

《云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强调要力争通过三年的集中攻坚,实现怒江、迪庆和边境县(市)教育质量大提升、教育事业大发展。为进一步加强高校与地方的良性互动,创新“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协同发展机制,实施“百万大学生兴云南行动”,11月21日至24日,玉溪师范学院法学院院长叶宏带队,法学院法学系主任李颜超博士、办公室主任昌晶博士、组织员王艳玲老师一行前往保山学院、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法院、泸水市司法局、康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汉达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单位开展调研。其间,与泸水市云南广愿律师事务所举办了“协同教育实践基地”签约授牌仪式。

11月22日上午,法学院一行到访保山学院政府管理学院,开展互学互鉴活动。政府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王琪、院长王明春及学院班子成员出席此次活动。王明春就社会工作专业办学特色、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办学特色进行深入介绍;双方围绕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实习实训等内容开展交流,为下一步省内兄弟院校合作共建奠定基础。

11月22日下午,法学院一行抵达泸水,与泸水法院举行交流座谈会。泸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和桥柱,院班子成员,市人民检察院代表以及广愿律师事务所代表参加座谈。座谈会上,和桥柱对玉溪师范学院法学院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详细介绍了泸水法院的基本情况、案件办理情况和相关特色亮点工作。他表示,将以此次交流调研为契机,在交流互访、教育实践、理论研究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进一步促进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的有效衔接,让高校丰富的理论资源引入法院,同时也可以让法院优质的实践经验“走进”校园,培养出更多高素质应用型法学人才,实现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的双赢。叶宏、李颜超向参会人员介绍了玉溪师范学院的办学历史,法学院的学科建设、师资力量以及办学成果等情况。指出此次调研走访为进一步加强校地合作,服务怒江州基层社会治理发展,充分整合法学院校的理论教育和法院的司法实务优势资源,实现双向互促打下了坚定基础。

11月22日下午,玉溪师范学院与云南广愿律师事务所共建的“协同教育实践基地”签约授牌仪式在泸水市司法局隆重举办。泸水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尹会,副局长杨家柱出席授牌仪式。输送法学专业的学生进入律所开展专业实习,是有效促进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培育其专业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能让学生在实习实践过程中积累社会经验,增长专业才干,帮助其更好应对就业挑战。

11月23日,法学院一行先后到泸水市康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驻和谐社区社工站、怒江州汉达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驻匹河乡托坪村社工站、怒福社区社工站探访,并就怒江州社会组织发展情况、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需求等开展深入调研。社会工作机构在怒江州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群众定点定时提供专业服务,有效增强其社区融入,已然成为当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但目前仍存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紧缺,服务缺口较大等现实问题,此行为今后拓展怒江州社会工作专业、老年学专业实习和就业岗位打开局面。

通过本次调研交流,法学院增强了与保山学院的联系交流,了解了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在法学专业、社会工作专业、老年学专业的人才需求状况,为今后法学院三个专业学生在两地拓展就业岗位做好了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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