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的落细落小落实,发挥妇女和妇联组织在家庭文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学校工会妇委会积极响应市妇联号召开展2020年寻找“最美家庭”和“绿色家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一)最美家庭:市直机关妇委会(女工委)有1-2户名额,经市妇联组织相关单位评审及向社会公示后, 最终产生2020年度玉溪市“最美家庭”30户。
(二)绿色家庭:市直机关妇委会(女工委)每单位推荐1-2户,经市妇联组织相关单位评审及向社会公示后, 最终产生2020年度玉溪市“绿色家庭”20户。
二、推荐条件
(一)各推荐单位要按照不设标准、不设门槛的原则, 采取家庭自荐、他荐和组织推荐等多种方式, 逐级择优推荐。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记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要积极拓展推荐渠道,最大限度吸引更多的家庭参与到活动中,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力求使最美家庭由群众推荐产生、经得起群众评议、得到群众认可。
(二)推荐的“最美家庭”(包括外来务工家庭)应在孝爱和乐、亲善教子、公益奉献、平安和谐、清正廉洁、书香文明、民族团结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对已经获得过省级和全国最美家庭、五好家庭称号的家庭不再重复推荐。已获得过该荣誉的家庭不再重复授予该称号。
(三)推荐的“绿色家庭”(包括外来务工家庭)应在低碳环保、绿色洁美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在家居环境整治、生态文明素养、节约能源资源、践行绿色消费、倡导绿色出行方面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绿色家庭按照“云南省绿色家庭创建标准(城镇及农村)”创建(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推荐单位要充分认识寻找“最美家庭”、“绿色家庭”活动的重要性,把这项活动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玉溪文明城市建设的有力举措,摆上重要位置,认真组织实施,充分调动广大家庭争当“最美”的积极性。要坚持以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彼此借鉴、共同分享为宗旨,从动员手段、寻找环节、引导路径上不断探索创新,提升活动的时代感和吸引力,扩大群众的参与面和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在全市掀起传承孝爱和乐、亲善教子、公益奉献、平安和谐、清正廉洁、书香文明、民族团结、低碳环保、绿色洁美等美德的热潮。
(二)面向基层家庭。寻找“最美家庭”“绿色家庭”活动要坚持群众路线,征求群众意见、吸引群众参与,以基层推荐为主,注重普通家庭,使活动具有广泛的群众性、代表性。
(三)广泛发动宣传。要将活动开展过程作为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过程,作为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过程,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发动更多的家庭和群众参与其中,增强互动性,扩大影响力,积极发现感人线索,确保“最美家庭”“绿色家庭”寻找活动取得实效。
(四)严格标准质量。各推荐单位要严格筛选把关,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确保所推荐的家庭事迹突出,群众认可,是广大家庭学习的榜样。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纸质版表格材料提供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①申报“最美家庭”填写《2020年度玉溪市“最美家庭”推荐表》纸质材料2份(见附件2),家庭主要事迹一栏字数不超过300字;
②申报“绿色家庭”填写《2020年度玉溪市“绿色家庭”推荐表》纸质材料2份(见附件3),家庭主要事迹一栏字数不超过300字;
③申报“最美家庭”和“绿色家庭”都需填写家庭情况核查表,并按要求出具相关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家庭事迹材料纸质版1份。要求: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撰写内容包含家庭成员介绍、家庭人口数、家庭住址或单位名称;事迹材料要以第三人称叙述,家庭事迹重点突出、文字简洁,内容不用面面俱到。
(三)提供3张与推荐主题有关的家庭生活电子版照片。要求:
①其中一张为家庭全家福照片,另外两张为家庭生活展示照片;
②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原始照片不小于2M、不低于2000像素,无水印;③每张照片的说明内容不超过50字。
以上材料请于2020年10月23日前报送至学校工会妇委会503室,纸质版材料需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jq@yxnu.edu.cn,联 系 人:周菊琼 电话:2054848
附件:1.云南省绿色家庭创建标准
2.2020年度玉溪市“最美家庭”推荐表
3.2020年度玉溪市“绿色家庭”推荐表
4.家庭情况核查表
玉溪师范学院工会妇委会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