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师范学院工会
关于做好2021年度工会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技术中心 作者:陈蓉 时间:2021-03-03 16:47 阅读次数: 发布:通知公告

各基层工会:

依据《中国工会章程》第一章第四条,会员应履行“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的义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交纳会费问题的通知》(工财字[1994]6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工会会费收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缴对象

全校工会会员。

二、交纳标准

按照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关于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规定收取,工会会员会费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缴纳(工资收入是指基本工资,公务员基本工资包括职务工资和基本工资,管理人员基本工资包括薪级工资和岗位工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包括技术等级工资和岗位工资),年会费按照12个月计算(本次核算参照20212月份职工工资相关数据计算)。

三、具体要求

1、为提高工作效率,2021年工会会费继续实行系统收缴。有工号的教职工工会会员会费实行系统缴费。缴费流程:登陆“玉溪师范学院企业微信”,选择“工作台”,点击“工会交费”,选择“查看账单”,点击“立即支付”,完成年度会费缴纳。暂无工号或其他原因无法实现系统收缴的会员请直接联系工会周菊琼。

2、请各基层工会主席、机关工会小组长认真做好工会会费收缴的宣传和组织工作。通知各位教职工于2021313日前完成系统缴费。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经2021228日至3月3日各基层工会核对、确认并提供工资表随后会将已确认的各基层自聘人员工会经费应收缴核算表发给各基层工会,请各基层工会收后按已核数及时在财务系统申报、领导签字加盖院/部门公章后连同申报单一起交工会503室。(此项费用在编、特聘、校聘由工会统一到学校计财处办理)。      

                     玉溪师范学院工会                              

                      20213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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