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按照云南省总工会的相关文件精神,为鼓励教职工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增强集体凝聚力和团队精神,学校工会研究决定以基层工会为单位,结合实际开展有特色户外活动、体育比赛、知识讲座、读书、征文、演讲、才艺展示、技能大赛等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集体春游活动,丰富职工生活,展示职工风采。
一、活动时间:3月2日至4月30日,具体时间根据各基层工会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二、活动地点、方式:各基层工会自行选择安排。
三、活动经费安排:凡参加春游活动的教职工会员,校工会每人支持经费100元。
四、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交通费、餐费(每人不超过60元)、饮用水、活动奖品费等,凭正规发票报账。
五、具体要求:
1、各基层工会开展春游活动前,基层工会主席应及时向本学院\部门党政领导汇报请示,争取得到学院\部门的大力支持。
2、要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和相关安全工作预案,防止发生各类意外事故。基层工会主席要履行好活动开展的第一责任人职责。
3、春游活动应就近、就便举办,必须做到当日返回。春游活动范围限于红塔区内且须当日往返,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活动,不可开支导游费、泡温泉费、工作人员补贴。春游活动期间可组织统一就餐,餐费标准每人每餐不超过60元。文体活动设奖项的,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不设置奖项的,可为参加人员发放少量纪念品。
4、要按照实际参加活动的教职工会员人数进行报销,报销时除正规发票外,须附春游活动方案、签到表、奖品发放签领表及电子简讯和活动照片。
5、组织教职工开展春游活动不得影响本单位的正常工作和学校的日常工作安排,建议安排在双休日举办。
玉溪师范学院工会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