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基层工会管理,使工会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切实维护好会员的权益,公司在上级工会指导下,经前期工会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和总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劳动法》《云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了《玉溪溪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工会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玉溪溪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工资集体协商合同(草案)》《玉溪溪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草案)》。

2022年9月28日,溪达工会组织召开了一届三次全体会员大会,对上述制度文本进行了表决认定。会议由工会主席黄永潮主持,公司领导班子(党支部委员)、工会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工会主席黄永潮代表职工方作了发言,并通报了工会会员“学习强国”APP安装情况,对金秋助学、困难补助(慰问)、职工会员互助医疗、审计工作等政策进行了解读。随后参会会员一致表决通过了三个制度文本,均认为三个文本符合公司实际,充分体现企业对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为工会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待上级审批同意且公示期满后,将由企业方和职工方代表完成《工资集体协商合同(草案)》《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的签署。

(图/文 张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