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闲置固定资产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有效盘活闲置资产,减少资产重复购置和浪费,充分发挥学校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避免资产使用部门超标超需求配置资产、闲置资产过剩等现象发生,规范和加强学校资产监控管理,现需开展学校闲置资产(主要是设施设备,不含房屋构筑物)排查清理工作。因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填写《高等学校闲置调剂使用固定资产情况统计表》(附件);
2、提交统计表纸质版一份,纸质版需经资产管理员、部门负责人签字,签署部门意见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发杨通老师校园邮箱yangtong@yxnu.edu.cn;
3、上报时间:2021年11月17日下午17:00前。
附件:《高等学校闲置可调剂使用固定资产情况调查统计表》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