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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国庆及中秋双节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保卫处 作者: 时间:2025-09-24 10:25 阅读次数: 发布:通知公告

各学院、部门:

国庆节、中秋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学校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强化风险防控,保障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度过平安、温馨的节日。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5年国庆及中秋双节前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9月24日至30日

二、检查内容

(一)实验室安全

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实验室管理人员及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是否熟悉、掌握实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知识;实验设施设备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管理是否到位;易燃易爆、剧毒品等危险化学品是否管理规范、使用有记录。(牵头领导:章新,责任人:王晶晶

(二)交通安全

加强对校内公交车和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驾驶人员是否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公交车辆是否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积极配合当地交管部门检查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运行情况,校园出入口是否存在隐患,校内交通设施设备完好情况,管理是否有序、安全。(牵头领导:李涛,责任人:史文莉)

(三)消防安全

各区域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学生宿舍、教学楼、图书馆、办公楼、高层建筑、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填写消防器材月检查记录卡;疏散救援通道是否畅通无堵塞。(责任人:二级学院党委书记、部门主要负责人)

(四)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落实;食材采购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做好物资验收、出入库管理;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上岗;食堂各类原材料是否新鲜;超市上架物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学校在用桶装水是否具有有效检验报告。(牵头领导:李涛,责任人:王永)

(五)施工安全

学校在建项目施工现场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施工场地周围是否设置安全围挡、警示标志;施工现场是否规范用电、用水、用气;是否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备案管理。(牵头领导:李涛,责任人:褚小波)

(六)特种设备安全

对校内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进行检查,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特种设备日常使用和运行是否有台账记录;是否定期进行保养和维护,发现问题是否妥善处置。(牵头领导:杨伟,责任人:普朝龙)

(七)安全教育

加强师生员工安全教育,放假前各学院、部门组织召开学生主题班会、教职工大会开展假期间的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范溺水、防范电信诈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以及用电、用气、用火的常识教育;传达师生员工外出报备要求;积极了解、帮助化解师生员工急难问题。(责任人:二级学院党委书记,部门主要负责人)

三、检查形式

(一)各学院、部门自检自查

请各学院、部门即日起全面开展拉网式自检自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工作的责任,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整改,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档、不走过场”,聚焦重点部位,认真梳理、深入排查本单位的安全隐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单位纸质版自查报告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在9月28日前报送至长安楼108室(自查报告模板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BWC@yxnu.edu.cn。

(二)校级层面检查

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将于9月28日至9月30日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进行抽查检查。

四、加强值班值守

国庆中秋双节期间,学校各级值班人员按要求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保卫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加强校园巡逻巡查;各学院、部门值班人员不得离开红塔区,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接听电话,如遇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保卫处值班人员,同时向值班校领导汇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附件:玉溪师范学院2025年国庆及中秋双节前安全自查报告




玉溪师范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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