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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保卫处 作者:淳秀梅 时间:2024-06-11 17:38 阅读次数: 发布:通知公告

20246月是全国第23“安全生产月”,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提升校园安全水平,现就开展2024“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

二、活动内容

(一)集中开展关于安全生产的专题学习。各学院、部门领导班子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教职员工集中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安全生产 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宣传片和警示教育片已在网络上公开发布,可自行搜索),结合近期省内外校园安全事故和自身实际情况,举一反三、提高认识;各学院召开以防电信诈骗、防个人极端事件为主的主题班会以及开展“校园安全、学生安全大家谈”活动。

(二)加快推进“平安校园”创建认定。各学院、部门按照《关于印发<玉溪师范学院落实云南省“平安校园”认定标准任务分解清单>的通知》要求,对照任务分解清单,从制度机制、日常管理、宣传教育、协同治理等方面,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完善台账资料,以“平安校园”创建为抓手,加强常规管理,共同做好“平安校园”申请认定工作。

(三)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学院、部门深化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对校舍、体育场馆、实验室、消防类、食堂设备等校内设施,周边地质灾害点等区域以及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食品安全等重点环节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有效化解风险。开展“生命通道”专项清理,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确保“生命通道”畅通。

(四)扎实做好期末和暑假前有关安全工作。各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充分发挥带头作用,严格执行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抓好日常管理、安全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把涉及教学、安全、学生管理的具体要求落实下去。各学院在毕业学生离校前、学生放暑假前,组织召开一次以安全为主题的班会,持续提升学生的防范意识。

(五)有针对性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各学院、部门重点开展防诈骗、防个人极端专题教育,大力宣传防诈骗和心理健康等知识。通过课堂教学、校园广播、网络平台、黑板报、专题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确保安全教育入脑入心,有效遏制学生安全事故发生。

(六)充分发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作用。学校相关部门主动协调公安、消防、交管、社区等单位,加强校园及周边交通、消防、治安、水域等的巡查监管。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学院、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分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学院、部门运用网络平台,在工作群内积极转发与“安全生产月”相关的内容,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活动实效。各学院、部门要把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全省学校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防溺水防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和“平安校园”认定等工作相结合,深入开展校园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夯实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安全基础。

各学院、部门做好各类资料收集和信息报送工作,628日下午1800前将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活动结(含图片、文字)纸质版交长安楼108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赵倩企业微信,如有多个材料,请打包发送。

 

玉溪师范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202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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