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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寒假前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
信息来源:保卫处 作者:淳秀梅 时间:2024-01-04 17:59 阅读次数: 发布:通知公告

各学院、各职能部门、直属附属机构:

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末及寒假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维护校园安全,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隐患,让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寒假,现就做好寒假前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24年1月5日至1月8日

二、排查整治内容

(一)办公区域安全隐患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对自己办公区域内的水、电安全及门窗完好情况进行自检自查。

(二)消防安全。对辖区内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学生宿舍、教学楼、图书馆、高层建筑、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用电、用气安全进行排查;校内各区域是否存在私拉乱接,飞线充电的情况;山林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储水装置是否正常。

(三)交通安全。校内公交车是否定期维护保养,驾驶人员是否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配合当地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检查校内交通安全设施是否到位,校园出入口是否存在隐患。

(四)实验室安全。实验室内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管理是否规范;实验室内设施设备的运行及维护是否正常;实验室内防火防爆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在有效期;实验室门窗、电气线路是否完好。

(五)特种设备安全。对校内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进行自检自查,锅炉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特种设备日常使用和运行是否有台账记录;是否定期进行保养和维护,在保养和维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妥善处置。

(六)防灾减灾安全。校内水体周边安全提示标语是否完善,救生设备是否完好;学校在建项目施工场所是否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校内建筑楼宇状况。

(期)矛盾纠纷排查。遵循“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原则,各学院、部门认真排查化解教师与教师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存在的矛盾纠纷,防范因矛盾纠纷化解不当造成矛盾激化。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坚决做到排查细致、责任到人、落实到位,确保排查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二)排查过程中,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解决的及时自行解决,不能解决的,附情况说明。

(三)排查结束后,各学院、部门认真填写报送《玉溪师范学院2024年寒假前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问题清单》,无问题需零报送。

(四)报送时间:2024年1月8日(星期一)下午18:00前,报送方式:纸质版材料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长安楼108室,电子版材料附自检自查图片发送至赵倩企业微信。

 

附件:玉溪师范学院2024年寒假前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问题清单

 

 

 

综治办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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