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玉溪师范学院教职工岗位履职考核办法》《玉溪师范学院辅导员管理办法》《玉溪师范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玉溪师范学院专职辅导员专项岗位津贴考核分配实施细则(2023修订)》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5年辅导员履职考核作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要求,落实各学院学生工作主责主业,加强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三全育人”的大思政工作格局。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25年辅导员履职考核领导小组,由宣传部、学工部、团委、人事处、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工部。
三、考核内容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中辅导员的工作职责进行综合评价考核。
四、考核对象
全校在职在岗专职辅导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五、考核方式和安排
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进行,辅导员需登录智慧学工系统填报相关辅导员考核项目任务。(操作流程见附件4)
(一)考核方式
采取辅导员自评、学院考核、学生评议、学校考核方式进行。
1.辅导员自评。各学院辅导员对年度内履职各项学生工作进行客观梳理,自检自查,形成年度工作总结。(参照附件2)
2.学院考核。各学院根据对本学院辅导员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业绩以及师生评价等客观公正的给出考评等级,确定考评成绩。
3.学生评议。学生工作部根据辅导员所在学院学生人数随机抽取学生参加线上测评,得出学生评议分。
4.学校考核。由学生工作部牵头组织,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召开集中考评会,对辅导员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定,确定考评等级。
5.考核档次评定。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按照集中考核结果,参考辅导员自评、学生评议结果、学院考核结果,确定辅导员最终考核结果。
6.辅导员在考核年度中有在辅导员工作理论研究和学生指导上突出业绩的,填写《玉溪师范学院辅导员理论研究及突出业绩考核登记表》(附件3),作为辅导员年度工作业绩存档备案。
7.结果公示。考核结果在校园网主页公示,公示期内如被考核人员对考核结果提出异议,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时间安排
1.辅导员自评:2025年10月20日—24日,辅导员需在智慧学工“辅导员考核”模块填报《玉溪师范学院辅导员综合考核自评表》。
2.学院考核:请各学院于2025年10月27日前学院在智慧学工“辅导员考核”模块完成《玉溪师范学院辅导员综合考核教学单位评分表》审核提交。
3.集中考评: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集中考评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结果及运用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核发辅导员年度专项岗位津贴及评选年度优秀辅导员的主要依据。
七、其他要求
1.考评对象为各学院2025年在学生工作部备案认定的辅导员。(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不纳入考评)。
2.学校集中考评为辅导员工作综合考评,参加考核的辅导员均须提交1000字以内的年度辅导员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内容为本人主要负责的辅导员工作情况。
附件1:玉溪师范学院2025年辅导员履职考核名单
附件2:玉溪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年度考核登记表
附件3:玉溪师范学院辅导员理论研究及突出业绩考核登记表
附件4:智慧学工系统操作流程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