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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学生体质健康优良证书的通知
信息来源:学生处 作者:朱绪东 时间:2025-05-21 19:19 阅读次数: 发布:通知公告

各学院:

为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措施》中“高校实行党委书记签发学生体质健康等级证书制度”的有关要求,根据《玉溪师范学院颁发学生体质健康优良证书实施方案》,现就学生申请学生体质健康优良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5届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学生须提供体测毕业成绩,根据本科生连续 4 年、专科生连续 3 年体测成绩测算定级。

(二)参军入伍后退役复学毕业生,可根据返校复学修读期间,自愿参加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且成绩达到合格等级以上,可提档评定为“良好”或“优秀”等级。

(三)参加校级运动会破纪录、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竞赛获得个人及团体前八的非体育专业学生,毕业当年,根据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综合评定成绩,可申请提档评定等级(仅可提档一次)。

三、申请流程

(一)学生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填写《玉溪师范学院学生体质健康优良证书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交至所在学院。退役复学应届毕业生可自愿申请参加体测,学校武装部统一组织参加。

(二)学院初审

各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学院初核通过后填写《玉溪师范学院申请学生体质健康优良证书汇总表》(见附件2)。

(三)体测成绩复核

体育学院(体测中心)对申请学生体测成绩进行复核审定。

(四)等级审核与认定

学生工作部联合教务处、体育学院(体测中心)对各学院申请学生初审结果进行审核,并将拟确定优秀、良好等级的毕业生名单在校内公示。

(五)颁发证书

评定为良好及以上等级的应届毕业生,按颁发流程授予“云南省大学生体质健康优良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各单位要认真审核学生申请材料,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各学院于2025610日前将附件1、附件2及申请学生的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学生处108室朱绪东老师。退役复学毕业生自愿申请参加体测的,2025530日前将个人申请表(附件1)交至学生处107室谢顺丽老师




学生工作部、体育学院(体测中心)

2025521


附件 1:玉溪师范学院学生体质健康优良证书申请表

附件 2:玉溪师范学院学生体质健康优良证书申请汇总表

附件 3:关于印发《玉溪师范学院颁发学生体质健康优良证书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5年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玉溪师范学院 2025 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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