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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通知
信息来源:学生处 作者:普月力 时间:2024-08-27 16:20 阅读次数: 发布:通知公告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为加强和改进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确保我校奖助学金、评奖评优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关于印发<玉溪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的通知》(玉师院〔2023206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 2023-2024 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的目的和意义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校在籍在读全日制本()科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成长发展的综合评价,是加强和改进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其结果将作为学生推优评优、奖学金评定及毕业生就业推荐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二、测评对象

2021级、2022级、2023级全体在校学生

三、测评时间

2024827-202499

四、测评内容

综合素质测评包括思想品德素质测评、学科专业素质测评、实践发展素质测评、体育素质测评四个模块,具体标准将依据各学院制定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执行,采用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综合学生自评和班级评议的结果进行测评。

五、工作要求

1.提高重视程度: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加强宣传动员,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充分理解测评的意义和流程。

2.加强过程管理:各学院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测评工作,及时处理测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测评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注重反馈与改进:各学院要认真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对测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及时整改和优化。

六、注意事项

1.学生材料提交:学生需按照学院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2.公示与异议处理:对综合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向班级测评小组或学院测评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学院将及时进行复核并给予答复。

3.各学院联系方式:如有疑问或需要咨询相关问题,请联系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联系方式由各学院通知)。

七、报送材料

202499日下午17点前,请各学院报送《xx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纸质版(学院红头文件)和电子版,纸质版交到学生处106奖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yl@yxnu.edu.cn

(二)各学院各班级完成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后,填写《玉溪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附件2)和《玉溪师范学院成绩排名表》(附件3),作为后续奖助学金评审依据,各学院存档备查。


附件:1.《关于印发<玉溪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的通知》(玉师院〔2023206号)

            2.《玉溪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

3.《玉溪师范学院成绩排名表》




玉溪师范学院学生处(学生奖助管理中心)

2024827


上一条:关于举行玉溪师范学院2024级新生开学典礼暨军训动员大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2021级、2022级、2023级学生开学返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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