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2024年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委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及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对象
(一)推选范围
1.省级先进班集体
2.省(校)级三好学生
3.省(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4.省(校)级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对象
全校在籍在校学生、各班级
二、推选比例
具体推选比例详见附件1。
三、推选程序
(一)按照《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委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及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选工作的通知》的推选条件,各学院在参考学生2022-2023学年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结果的基础上,按照民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推选比例等额推选。
(二)坚持标准,按程序推选。推选人提名须在所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推荐评选产生,支持学生自荐参加评选。推选人选确定后,须在各学院公示3天后,报送学生处审核汇总(学生处108室)。
四、推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三好学生:牢固树立“强国有我、请党放心”信念并付诸行动,爱党爱国。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投身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全面发展,发挥先进示范作用。
优秀学生干部:牢固树立“强国有我、请党放心”信念并付诸行动,爱党爱国。担任学生干部,政治思想好,品德端正,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具有无私奉献精神和吃苦耐劳品质,是联系服务同学的桥梁纽带,是学校和老师开展组织管理工作的得力助手;学习成绩优良,或取得明显进步。乐于助人,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办实事,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劳动技能,在同学中威信较高,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优先推选积极参与实践锻炼或志愿服务的学生干部。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选要求学生在评选年度内(2022-2023学年)学业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在班级排名前20%且学分绩点达到2.5以上,同时要求推选年度内无补考、无违纪处分,无不良道德行为,无恶意欠费,无涉网涉法涉诉情况。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选人选从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
(二)先进班集体
大力学习并牢固树立“强国有我、请党放心”信念,大力弘扬爱党爱国精神,积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定期开展主题班会活动,积极向先进模范学习,有良好的班风和学风。班主任认真负责,落实规范管理制度到位,学生干部团队坚强有力,党团组织有活力,班级在学习竞赛、文体活动、综合评价等方面获得多项荣誉,学生在学习科研、志愿服务、竞赛评优等方面获得多种奖项,有带头示范人物,无违法违纪现象。综合评价好,起到良好示范作用。
先进班集体的推选要求该班集体整体表现优异,班级学生在评选年度内无违纪处分记录,无不良道德行为,班级学生无涉网涉法涉诉情况。
(三)优秀毕业生
牢固树立“强国有我、请党放心”信念并付诸行动,爱党爱国,愿意为党和人民奉献才智,不怕困难,勇于斗争。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重老师,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秀,积极参加实践锻炼。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乐于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就业创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选参军入伍,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以及积极创业的毕业生。
优秀毕业生推选要求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三学年)平均在班级排名前30%且学分绩点平均达到2.5以上。同时要求在校学习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无不良道德行为,无涉网涉法涉诉情况。省级优秀毕业生推选人选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五、推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选,在学生中广泛宣传,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逐级推荐,民主评选,使推选工作成为学生自我教育、树立集体观念、增强荣誉感和进取精神的再学习过程。
(二)各学院以本次评优评先为契机,弘扬正气,不断增强学生学习获得感和荣誉感,培养学生刻苦奋进,积极向上的良好学风,营造学校勤学、爱学、苦学的学习氛围,塑造更多的学习标兵和先进典型。
(三)各学院推荐人选须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相关材料(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填写附件2、3、5,省级优秀毕业生填写附件2、3、6,省级先进班集体填写附件4,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填写附件2、5,校级优秀毕业生填写附件2、6),所提交材料须所在学院确认盖章,同时各学院要形成推选情况报告,并将所有材料于3月8日前报学生处学生教育管理科(108室),邮箱:zenghua@yxnu.edu.cn,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参加推选。
(四)在本次推选过程中,如出现不按要求推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推选项目资格,记录存档,作为年度学生工作考核的依据,并向全校通报。
附件1:玉溪师范学院2023-2024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附件2:玉溪师范学院2023-2024学年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附件3: 云南省2023—2024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及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登记表
附件4:玉溪师范学院省级先进班集体申报表
附件5:玉溪师范学院班成绩排名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附件6:玉溪师范学院班成绩排名表(优秀毕业生)
附件7:玉溪师范学院2023-2024学年省级(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汇总表
玉溪师范学院学生处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