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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师范学院纪检工作简讯(2022年第3期)
信息来源:纪检处 作者: 时间:2022-03-01 10:32 阅读次数: 发布:工作简讯

              玉溪师范学院纪委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监督检查


按照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关于印发〈中共云南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2022年节日期间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驻教纪监发〔2021〕21号)要求,玉溪师范学院纪委高度重视,结合学校实际,及时安排部署,印发《玉溪师范学院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监督检查的通知》《玉溪师范学院2022年节日期间廉洁纪律要求》,于2021年12月27日开始对元旦春节期间的纪律作风进行监督检查。

学校纪委清醒认识到“四风”问题的反复性和顽固性,深刻认识做好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组织监督检查组,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治理效能,以高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学校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一)实地对重点领域、重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为切实做好2022年节日期间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工作,持续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强化作风建设,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学校纪委以抽查方式对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继续教育中心、商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文学院进行实地监督检查,认真查看办公室使用、物品、摆放物件等情况,了解纪律作风建设成效,严格督促二级党委和职能部门从严从实落实责任和工作任务。

2022年1月1日,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2年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封存停驶的通知》要求,到学校公务用车车库查看车辆管理使用情况,学校已按规定统一封存停驶全部公务用车,并做好公务用车封存停驶记录。

(二)加强引导和提醒教育监督

各学院、部门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管理和监督职责。领导干部严以律己,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纪律规定;严抓严管,把纠正“四风”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广泛利用手机短信、微信、校园网等现代传媒手段重申纪律规定,强化对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早教育、早提醒、早警示、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祸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筑牢廉洁从教、廉洁服务、廉洁管理意识,坚决克服和消除侥幸、变通、应付等不良心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三)聚焦“节日病”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

  学校纪委围绕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围绕“六个紧盯”,经过检查,未发现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公车私用、违规兴建楼堂馆所、变相公款旅游等享乐奢靡突出问题,未发现违规公务接待和经费审批、报销;未发现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在公务用餐、学校食堂用餐等方面的铺张浪费问题;未发现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帮扶救助困难职工和学生等工作领域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问题;未发现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思想麻痹、履职不力、防控措施形同虚设、打折扣或“一刀切”等问题;未发现在年末岁初“突击花钱”、设“小金库”问题,以及在总结部署工作中随意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等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的形式主义问题;未发现“四风”隐形变异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学校两委换届期间借节日之机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违纪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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