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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领导干部社会兼职专项清理的通知
信息来源:组织部 作者:丁健 时间:2021-03-30 11:07 阅读次数: 发布:信息公告

 

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领导干部社会兼职专项清理工作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包括行业协会)、基金会、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兼职管理,现就开展领导干部社会兼职专项清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省管干部(含离退休校领导)、全校中层干部。

二、清理内容

1.未经批准或不符合条件等违规兼职的情况。

2.违规取酬、职务消费或超标准报销工作经费的情况。

3.瞒报、漏报兼职的情况。

三、清理步骤与时间

1.本次专项清理按个人填报、汇总审核、整改规范、查处问责、完善制度五个步骤开展。

2.个人填报时间为330日至42日,并由各填报单位办公室于42日汇总交干部科(一办205室)。

四、相关要求

1.根据专项清理工作开展步骤要求,请各学院、部门组织领导干部严肃认真填写《云南省领导干部个人兼职情况登记表》(附件1),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完整、准确无误,并要求本人亲笔签名

2.没有兼职情况的也要进行“零报告”,并要求本人亲笔签名

3.离退休校领导由组织部离退休人员科负责。

4.各学院、部门办公室收齐领导干部个人《登记表》后,按《云南省领导干部兼职情况汇总表》(附件2)汇总。

5.各单位办公室汇总交组织部干部科的材料有:《云南省领导干部个人兼职情况登记表》(本人亲笔签名、纸质版1份)、《云南省领导干部兼职情况汇总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纸质版1份、电子版)。电子版发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冶联凤,15008890299

 

 

附件:1.云南省领导干部个人兼职情况登记表

2.云南省领导干部兼职情况汇总表

 

 

                                                      中共玉溪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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