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准确地掌握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在试用期间内的现实表现,经研究决定,将对2021年5月试用期满领导干部进行考核。现将考核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一、考核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5月14日
二、考核地点:由考核小组与考核单位商定
三、考核对象:
刘云卿、方 波、禇小波、朱艳英、沈丽萍、李怀珍、阳利永、秦发侣、赵 静、孙志媛、孙丹婷、宋树兵、赵海涛、叶宏(人事处)、柳德江、桑 怡、师 洪、张建光、普朝龙、殷素梅、彭牧青、杨扬。
四、考核的内容及程序
(一)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试用期间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法律素质和依法治校能力、适应岗位情况及存在的主要不足,重点考核试用期间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上级布置工作任务、团结协作情况及工作实绩等情况,以此考核试用期间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和履职能力。
(二)考核程序
1.发布公告。
2.述职评议。考核单位召开干部考核大会,考核会议由考核单位党委书记或部门负责人主持。会议议程包括三项:(1)考核组组长作动员讲话;(2)考核对象作个人述职;(3)参会人员对考核对象进行无记名民主评议。
3.个别谈话。述职评议结束后,考核组进行个别谈话听取意见,重点对考核对象的工作实绩、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调研综合能力、自我控制水平、大局观念、团队精神、责任意识、奉献精神、廉洁自律及群众基础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了解。
4.专项调查核实。对在考核过程中接到师生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
5.形成考核材料。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单位、考核组、考核对象按考核工作要求形成相关考核材料并按要求上报。
为准确了解和识别干部,如果您对考核对象和我们的工作有什么意见或建议,欢迎向我们反映,来电、面谈均可,纪委办公电话:2071667,组织部电话:2057028。为了对党的事业和干部本人负责,也为了便于我们充分听取意见,深入了解情况,希望您来信、来电时能署真实姓名。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领导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校组织部干部科。
特此预告
中共玉溪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