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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师范学院关于与王颢解除聘用合同的公示
信息来源:人事处 作者:肖海珍 时间:2023-01-04 16:00 阅读次数: 发布:通知公告

兹有玉溪师范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事业单位聘用制讲师王颢202294起未经办理相关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至今未返校到岗。就此事宜,学院已发函要求王颢限期到校上班,并明确告知王颢若逾期未报到上班,学院将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学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另外,因王颢连续旷工已达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学院相关规定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学院已于20221221通过EMS企业微信、短信彩信等方式向王颢发出《解除聘用合同通知书》进行了告知,但均未获得王颢任何回复。

现学院将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学院相关规定办理王颢解除聘用合同相关手续。解除聘用合同学院将保留通过法律程序启动王颢相应的赔付追偿事宜。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14日至111日)。如王颢本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学院与王颢解除聘用合同事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书面提出。

联系电话:0877-2058985(人事处)

 

                          玉溪师范学院

20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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