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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部署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
信息来源:云南教育报刊社(云南省教育宣传中心) 作者:云南省教育厅 编辑:张国珺 审核:新闻中心 时间:2026年03月06日 14:58 阅读次数: 发布:新闻快讯

     3月5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省委、教育部有关会议要求,研究安排委厅机关及工委管理高校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省教育厅厅长、党组书记、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李炳泽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

要深刻认识开展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准确把握“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学习教育总要求,坚持学查改一体推进,引导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宗旨意识,切实解决好改革发展中的重难点问题,推动云南教育事业迈上新台阶。



会议要求

要在“学”上入脑入心,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读书班、“三会一课”等形式深化学习;“查”上精准发力,拓宽问题查摆渠道,从党性上找差距、查根源、强修养,切实把问题找实、把根源挖深、把努力方向找准,建立问题清单;“改”上动真碰硬,强化上下联动抓整改,聚焦教育系统突出问题,落实“一守则两机制”和“减简转优”要求,深入开展集中整治,深化作风建设;“建”上务求常态长效,加强建章立制,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的工作机制,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规范权力运行,推动标本兼治;“干”上担当作为,坚持开门办教育,聚焦“双减”政策落实、教育评价改革、学生身心健康、信访积案化解等群众关切的事项办好实事。



会议要求

机关和工委管理高校的各级党组织要扛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好学习教育,有关部门要做好分类指导和跟踪督导,总结宣传教育系统正面典型和经验做法,营造良好氛围。



  委厅领导班子成员,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同志,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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