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玉溪师范学院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人事处 作者:肖海珍 时间:2021-09-06 21:59 阅读次数: 发布:专业技术管理

全体教职工

为做好2021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系列、社会科学研究人员(系列、实验技术人员(系列职称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现开展四个专业技术职称系列评审的报名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依据

根据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相关文件执行。

二、资格审查计划

玉溪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2021年度评审计划为“玉溪师范学院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时间为9-10月;“玉溪师范学院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玉溪师范学院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时间为10-11月。

中级职称评审具体计划事项及时间安排见表1,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评审计划具体事项及时间安排见表2。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计划时间更改,另行通知。

1 玉溪师范学院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计划事项及时间安排表

序号

计划事项

时间安排

备注

1

个人申报

9月7日-9月14日

各推荐单位(或所在单位)须将各级职称评审人员名册(附件1)于9月14日前发电子邮箱:ysyzpb@yxnu.edu.cn;

 

2

资格审查、成果认定

9月14日-10月9日

 

3

基层单位考核推荐

10月11日-10月13日

4

会前公示

10月20日-10月28日

5

中级职称评审会

10月29日

 

2 玉溪师范学院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计划事项及时间安排表

序号

计划事项

时间安排

备注

1

个人申报

9月7日-9月14日

各推荐单位(或所在单位)须将各级职称评审人员名册(附件1)于9月14日前发电子邮箱:ysyzpb@yxnu.edu.cn;

 

2

资格审查、成果认定

9月14日-10月9日

3

基层单位考核推荐

10月11日-10月13日

4

会前公示

10月20日-11月19日

5

副高级职称答辩会

11月22日-11月23日

6

副高级职称评审会

7

正高级职称答辩会

11月24日-11月25日

8

正高级职称评审会

上述所有“计划事项”严格按照对应的时间安排执行,逾期不候;上级部门若有新的规定则按照新的规定和时间执行。会后的备案工作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需提交的评审材料要求

各级职称申报审所需材料见表3。所有评审材料均由申报人提交到推荐单位(或所在单位),整理并用资料袋装好(资料袋封面见附件7)后提交由推荐单位(或所在单位)汇总初审后于9月14日前提交学校职改办。各级各类职称资格审查结束后,职改办将通知申报人对审查结果签字确认

3 玉溪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所需材料

材料内容

备注

1.个人基本情况(按以下顺序整理订好,并附有目录)

(1)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

从大学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

聘书复印件一份

(4)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5)

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6)

各类获奖证书、培训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

2

《玉溪师范学院2021年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业绩情况及资格审查表》一份(双面打印)(附件2)

填表要求见表中“填表说明”。

3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两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附件3)

填至表十二(含表十二)。电子版在报名时提交,纸质版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由推荐单位出具推荐意见(须盖章)后上交职改办。

4

履现职期间业绩成果支撑材料:

教学类成果;

科研类成果;

学生工作类成果

1、三类业绩成果可订成一本也可以分别成册。

2、自制目录,材料内容和顺序必须与《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填报的内容一致。

5

诚信承诺书(附件4

打印出来后手填。

6

申报副高级以上职称者提交送审代表作2篇(论文、专著等其他形式)

2篇(著)代表作(形式不限)须于9月14日前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syzpb@yxnu.edu.cn,并分别装订成2本,附有目录,分装2袋(资料袋封面见附件5),每袋装专家鉴定意见表(附件6,双面打印)1份。送审论文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交。

、注意事项

(一)申报中级职称评审人员业绩成果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8月31日,履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10月31日;申报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评审人员业绩成果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9月30日,履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11月30日。

(二)除个人基本情况、业绩成果支撑材料不需提供电子材料外,所有材料均须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由各推荐单位(或所在单位)发送邮箱:ysyzpb@yxnu.edu.cn

(三)请申报人填写各类表格、材料时,务必以本通知附件要求为主,尤其是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时,请认真阅读扉页的“填表说明”后规范填写申报材料不齐全、不合规范的将退回重填

)请申报人员及推荐单位(或所在单位)根据通知安排工作务必按时、按要求递交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2021年各级职称评审工作按国家、我省和学校最新要求推进,待向省教厅备案通过后,遵主管部门指示调整。请各位教职工及时关注学校通知。

 

联系电话:0877-2057049 周老师、王老师

点:第一办公楼108

 

 

玉溪师范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96

 

 

 

 

 

 

 

 

上一条:关于玉溪师范学院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方案中部分工作时间调整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玉溪师范学院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学习培训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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